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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出台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评价结果如何运用

2018-03-02 15:17:00 来源: 德阳晚报
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我市日前出台《德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

据悉,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由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和企业现场行为评价组成,分别占总权重的60%和40%。企业市场行为信息由城乡建设管理一体化系统自动采集、企业自行申报、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评价、司法机关及县级以上监督部门抄送相结合的方式获取。

项目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被责令停工整顿,或者发生群访集访事件导致停工的,评价实施单位应立即按评价标准予以扣分,并在停工整顿期间延续扣分。

评价结果如何运用?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应在建筑企业库、人员库和项目库中同步联动记录。国有投资及政府投资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确定施工总承包企业时,实行投标人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挂钩,将信用评价综合得分作为评标条件的重要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应与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相结合,对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黑名单”企业不得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其他项目的招投标,不得承接未完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据悉,该《办法》从3月上旬开始施行,有效期为5年。(记者 曾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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