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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惨烈了!四川70岁大爷游泳,下体截去一段,知情人透露更多细节

2023-08-28 05:26:51 来源: 孤风婉史

天气炎热的时候,尤其是对靠江靠海的人们来说,一般空气都会更加潮湿,所以很多人为了消暑解热,都会选择去游泳。

游泳一般分为室内和室外,室内游泳自然是在专门的泳池里,而室外就比较多了,有去河里的,有去江里的,也有去海里的,一般这类都会被称为野泳。

野泳的场所一般都是没有防护措施的,虽然满足了人们自由泳的需求,但也多了很多安全隐患,每年因为野泳丧命受伤的人非常多,比如本文的主人公母大爷,他年近70岁,有一天突发奇想跑到江里去游泳,结果差点将命断送到里面,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资料图片)

一、 退休大爷闲无事,爱好游泳解乏闷

母大爷今年快70岁了,家住四川阆中,他平日里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游泳,这份爱好从他年轻的时候一直坚持到了现在。

退休之后,他的日子一下变得清闲了,虽然子女将孩子留在他那里让他和老伴照顾,但除了照顾孙子孙女之外,他还是觉得有点无聊。

尤其是说起照顾孩子,他觉得老伴比自己照顾的更好,反倒是他有时候还手忙脚乱的,还不如不要帮忙呢,所以,平日里他还是有很多闲暇时间无处打发的。偏偏他又是个闲不住的人,所以他只要一有空就出去跟自己的老伙计们一起下下棋或者相约游个泳什么的。

就这样,退休之后,他劳逸结合,将自己的身体保养的很好,虽然快70岁了,但走路都是健步如飞,平时出去游泳的时候,他一次游个一两千米是没有问题的,有时候精神好的时候,他甚至还能游更长。

二、 天气炎热难忍受,下江野泳消酷热

今年的气候比较异常,各地又是发大水,又是刮台风的,全国的气候都是变化多端的。夏天快过去的时候,各地有发大水挡不住的,也有一滴雨都没有又干又热的,真就应了那句“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四川地形复杂,一到7、8月份,气候自然也是闷热的不行。平日里家里虽然有空调,但出门可就吹不着冷气了,母大爷又是个闲不住的性子,让他待在家里吹空调那他肯定万万不能忍受的。

这天,外面还是闷热的不行,现在家里的母大爷实在是待不住了,便跟平时经常一起游泳的伙伴们相约要去嘉陵江游泳。

嘉陵江水质和水流情况比较复杂,即使在浅水区,也存在一定的危险,一般对于非专业人士来说是不建议去那边游泳的。

但是,对于母大爷这种水性极好的人来说,自然很难出现溺水的情况,而且,他们游泳的区域属于嘉陵江阆中传统的游泳区域,相对来说危险系数会低一点。

三、 游到途中遇游艇,闪避不及卷桨中

最主要的是,每年在那段水域游泳的人特别多,游泳协会的会员也会经常去那边活动,所以,就算游泳的时候出现什么问题,人们也能及时出手抢救。因着这些原因,母大爷便经常去那边游泳,这次也不例外。

只是,这次让母大爷没想到的是,他游着游着那段水域竟然出现了一艘游艇,一看有游艇出现,母大爷顾不上多想,立马掉头想要游回去。可是人的游泳速度怎么敌得过游艇的速度,更何况母大爷都已经快70岁了,体力自然是不如年轻人的。

当他游到距离阆中嘉陵江一号桥大约100米处时,游艇突然就撞了上来,船底的桨造成的巨大漩涡立马开始将母大爷拖向水底,虽然他拼命想要往外游,可最终还是因为体力不支被卷了进去。当时的游艇速度很快,母大爷被卷入之后,他立马因为强烈的撕裂伤痛昏了过去。

跟他一起游泳的朋友们一看出现了事故,急忙向游艇上的人示意,让他们停船救人。游艇的驾驶员最初还没注意外面的人在喊什么,但游艇底部突然传来的剧烈震动却引起了他的注意,等到他因为异常的动静减速之后,才听到外面的人喊有人被卷到水里了。

四、 紧急停泊抢救人,有幸保命身残缺

这下他立马慌张了起来,赶紧停下游艇下水救人,在大家的齐心协力之下,好不容易才把母大爷从船桨中带出来,看着他浑身血肉模糊,人们顾不上其他,急忙将他运到了岸上,此时,早已赶来候在岸边的急救人员将其换到了担架上,然后送上救护车拉到了医院。

母大爷被送往医院的路上,跟他相识的人也急忙将他出事的事情告知了他的家人,得知母大爷受伤,全家人马不停蹄的赶往了医院。他们到达之后,母大爷已经被送进了急救室,根据医生的说法,母大爷伤情太严重,情况并不乐观,让他们做好准备。

手术持续了很长时间,母大爷的家人在这期间光病危通知书都不知道签了几次字了,好在,经过医生们的不懈努力,最终母大爷还是保住了性命。可是,性命虽然保住了,但身体很多部位都有受伤,臀部、肛门、直肠等部位伤情各不相同,最严重的是下体也被切断了一截。

虽然母大爷年纪已经大了,但这个位置受到这么严重的创伤,无论是从身体还是精神上都是让他很难接受的。

不过,对于他的家人来说,虽然母大爷受伤让他们很是心疼,但能保住性命也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母大爷受伤的事情发生之后,涉事游艇的驾驶员被警方带走调查,毕竟,游艇闯入游泳者的传统游泳区域这可是前所未有的情况,如果是该驾驶员没有按照规定在水域里航行或者有其他违规操作,那么他就得承担起母大爷受伤的一系列责任。

法律分析:下水应选安全域,游艇航行要合规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驾驶机动车的人撞了人,司机的行为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可现在是游艇的桨将人卷了进去,而且事发地点在水里,那么这个时候出现事故属于什么行为呢?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法律也有规定,水上交通也属于交通的一类,如果游艇在海上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当地海事局应当就游艇事故出具《水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确定游艇属于该事故的主要责任方,那就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处理,赔偿也应由有过失的游艇来负责。

不过,我国没有对物的诉讼制度,只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民事主体。也就是说,如果游艇撞了人,那么游艇的所有人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游艇是租给别人后发生事故的,那么游艇的承租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该游艇属于一个公司所有,所以,一旦确定母大爷被撞的主要责任方是游艇方,那么赔偿责任就应该由游艇所属公司的法人来承担,但刑事责任应该由游艇驾驶员来承担。

而一旦事故确定为交通肇事罪,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肇事者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对公私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母大爷的身体被桨切伤,身体很多部位受伤严重,而且下体还被切掉了一截,根据医院的伤情鉴定结果,这属于伤势比较严重的情形。

不过,驾驶员在发现母大爷被桨卷入水中之后,及时停泊并对其进行了施救,所以,一旦认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游艇驾驶员,在给驾驶员量刑时,应该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为主。

不过,水上事故的责任认定比较复杂,既要考虑人为因素,还要考虑环境因素。比如对人为责任的认定,主要涉及驾驶员和母大爷两方。

关于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主要要看驾驶员是否具备相应的驾驶证书、他在驾驶游艇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游艇航行期间是否超速、游艇在该区域的航行是否符合航行前向当地海事局备案的航行水域范围以及案发水域是否属于禁航区或者安全作业区。

关于母大爷的责任认定,主要看他游泳的区域是否属于禁游区,一般禁游区包括:没有救生员或安全监督员的不明朗公开水域、有明显的警告标识禁止游泳的江河湖海等、作为饮用水资源的水库以及污染严重或有危险生物的河流等地方。

本案中母大爷游泳的区域属于公开水域,不属于禁游区,在那里很多人都在游泳,无论是安保措施还是急救措施都是相对来说比较完善的,因此,从这个角度看,这次事故中母大爷的责任几乎是没有,剩下就看游艇方的责任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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