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件指出,2022年1月1日(含)后核准(备案)的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底前核准但未开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2021年底前核准且开工在建但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机组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我区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2595元(含税)。
自2026年1月1日起投产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不再批复。相关企业将发改、能源等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开工许可、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审核后依据核准(备案)时间执行相应的上网电价。
(资料图片)
详情如下: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宁发改价格(管理)〔2026〕426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经发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
为引导生物质发电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关于生物质发电补贴政策要求,现将我区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含)后核准(备案)的生物质发电项目、2021年底前核准但未开工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以及2021年底前核准且开工在建但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机组并网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按我区同期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现行标准为每千瓦时0.2595元(含税)。
二、自2026年1月1日起投产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不再批复。相关企业将发改、能源等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批准文件、项目开工许可、电力业务许可证等相关材料报送所在地电网企业,由电网企业审核后依据核准(备案)时间执行相应的上网电价。
三、支持具备条件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上网电价。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如有调整,从其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