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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12股被宣布减持 每日简讯

2026-02-25 20:30:55 来源: 中财网

【20:02 中金辐照: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资料图)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鑫卫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46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5%)。

5.减持期间: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二)鑫刚本次减持计划的情况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1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5%)。

5.减持期间: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7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19:32 华新环保:关于部分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职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王建明董事、总经理119,6000.04%张喜林董事、副总经理1,125,3000.37%林耀武常务副总经理3,000,1000.99%注:以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在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林耀武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的情形。

8、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林耀武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32 百胜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335,99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778,6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557,33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时间:自本次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19:32 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及董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1、特定股东王晓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47,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1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2、特定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687,039股,占公司总股本0.791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9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6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177%。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于2024年9月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股权激励部分已于2023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4、高级管理人员许春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0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且已于2023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特定股东王晓宝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86,8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754%,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特定股东、核心技术人员刘利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421,6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978%,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四平先生拟减持不超过115,8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543%,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高级管理人员许春凤女士拟减持不超过5,600股,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026%,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计划中的减持价格均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19:32 奥特维: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本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18,840股,占公司总股本24.68%。其中,54,615,064股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2,678,514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份;525,262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567,225股,占公司总股本15.72%。其中,

49,465,795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取得的股份;101,43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奥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1

下简称“无锡奥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2,748股,占公司总股

本2.78%。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奥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无锡奥利”)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92,57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52%。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71,456股,占公司总股本0.0227%。其中,股份来源于公

司股权激励计划归属、获授限制性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60,291股,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

份11,165股。上述股份中70,644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2股为限

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葛志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56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本的0.49%。

李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2

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

公司股东无锡奥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351,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2%。

公司股东无锡奥利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54,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4%。

周永秀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即2026年3月19日-2026年6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000股,即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39%。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减持

3

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葛志勇先生,实际

控制人、董事、副总经理李文先生,公司股东无锡奥创、无锡奥利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周永秀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19:32 桃李面包:桃李面包实际控制人及视为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7,539,682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5.47%;视为一致行动人肖蜀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17,38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志刚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1,994,3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9,979,8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视为一致行动人的肖蜀岩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017,3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8%。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9:32 华生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范跃飞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总经理范跃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1,9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范跃飞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计划减持不超过7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7%。减持价格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9:32 天山铝业: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曾超懿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0年7月重组上市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898,700股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曾超林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2020年7月重组上市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5,898,700股暨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曾超懿、曾超林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

三、拟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曾超懿和曾超林在2020年7月6日承诺:“1、本人/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相关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前述锁定期届满时,如本人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尚未届满或本人尚未履行完毕在《盈利预测补偿协议》项下的股份补偿义务,则前述锁定期应延长至业绩承诺期间届满且股份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日。4、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通过本次重组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配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部分,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5、若本人/本公司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2、曾超懿和曾超林在2023年7月8日承诺:“本人/单位作为公司的股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人/单位就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如下:一、本人/单位所持股份自2023年7月8日起六个月内,本人/单位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二、若在上述期间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使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锁定股份数量相应予以调整。

【19:32 隆华新材: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安排。

2、股票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新余隆振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3%。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自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6月2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三)新余隆振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32 拓日新能: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奥欣投资自身资金储备以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奥欣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249,004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方式。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后股份总数的1%的规定;如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并遵守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后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9:32 四川黄金: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为满足主体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资产结构。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北京金阳8,900,0002.1190%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例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金阳严格遵守了其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8、北京金阳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7:22 沪江材料: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南京沪宏 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不高于430,000股0.46%集中竞价或大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自身资金需求(有限合 伙)  宗交易易日后的3个月内 派转增股) 南京沪恒 企业管理 咨询中心 (有限合 伙)不高于387,400股0.41%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上市前取得(含权益分派转增股)自身资金需求注:若公司在股东拟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 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1、沪宏咨询减持计划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孙斯兰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14,625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原监事现职工代表董事郭海燕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25,000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于 2025年 9月 10日取消监事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监事蒋洋、符小丽任期结束尚未届满 6个月。原监事蒋洋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14,625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原监事符小丽计划通过沪宏咨询减持不超过 5,400股,不超过其目前间接持有股份的 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通过沪宏咨询减持的情形。

2、沪恒咨询减持计划中,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沪恒咨询减持的情形。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主体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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